845 各自掌至法,同归于冥渊(3/5)
法则之力本身不可能被破坏,除非动用能针对法则本身的法则,他们是无法攻击法则的。
但任何法则都拥有一个掌控法则的主体。这个主体只要还是生灵,就是可以被毁灭的。主体毁灭,法则之力无人维系,也就终止了。
所以白虎并未松口,而是挥起右掌,向玄冥的乌龟壳缩头的部位猛拍了过去。
他的虎爪与牙一样,都拥有至刚法则。而玄武盾这个龟壳并不是四面八方包围得严严实实的。至少这巨大乌龟伸头的那地方就是一个巨大的空洞。
如果他一掌拍过去,把这大乌龟的脑袋拍碎了,效果也是一样的。
但他的虎爪在半路就停住了。因为一个巨大凶悍,如鹰嘴般的巨喙几乎是瞬时就伸了出来,一嘴咬住了虎爪腕处。这是玄冥的速之法则!
速之法则便是快,速度与光相同,没有任何东西比它更快了。
玄冥的速之法则并非是它自身的速度与光相同。他唯有伸出脑袋咬什么东西的那一下,才能施展出如此究极的速度。但在这一战中倒也刚好足够了。
凭借这法则之力,他想咬任何落入他嘴能及的东西,别人都无法通过速度来闪避。
但他的鹰嘴依然只是肉身,没有法则之力,想要硬抗具有至刚法则的虎爪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准确地咬住了对方的腕部。
白虎之身是金刚之躯,即便不是通体上下都是至刚法则,咬在嘴里也如同硬叼着一根钢筋一般,就是玄冥也觉得嘴疼。
杀伐咬着龟壳,玄冥则叼着爪腕,这一阵依然是平手。不过,杀伐一只虎爪被咬住,另一只虎爪立刻绕过白虎的头顶,也往同一个方向抓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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