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玩偶脑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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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官们最终松了口,“带我们去你的事务所拿合同。”
奇兰克和查理都松了一口气。
在佩恩,担任法律工作的人,治安官、法官或律师都是有一定特殊权利的,他们可以接受委托人的聘请,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帮助委托人解决当前因法律问题而造成的困境,并且收取酬劳。
比方说,一名少年需要家人的同意才能到一所大学就读,但他的家人因特定原因暂时无法或永远无法取得联系,那名少年便可以聘请律师,在治安官们的见证下,由律师来帮助那名少年签字。
当然,这绝不是无限制性的,或者说打成这种情况的条件颇多,但查理显然是符合了。
治安官们仔细查看了查理和奇兰克的合同后,确认了合同没有明显问题,至少查理没有因脑子不好而上当受骗,他们收走了合同的备份,对奇兰克说道。
“你们以后每周都要到治安厅备案,确保平安无事。”
奇兰克同意道,“这是当然。”
他们最终很顺利地将治安官应付走了,甚至省略了与那家医院打官司的过程,见他们离开,查理往沙发上一瘫,“帮大忙了,敏。”
“不用道谢,这也是我的工作,”奇兰克说道,“说实话,我很担心你能否付得起以后的费用。”
查理和奇兰克的合同显然是长期合约了,但查理身为无业游民,奇兰克想不到他能以什么方式支付费用。
“如果付不起律师费,我会被送回精神病院吗?”查理问道。
“或许不是原先那家,又或许不会,”奇兰克说道,“如果在观察过程中,治安官认为你没有太大伤人风险,他们应该不会强迫你。”
“但总而言之,现在是一定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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