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林琪旧案(1/5)
“程宇的妹妹?”李琼玖一个箭步走上前,她夺下档案打开,发现里面只有一份笔录。
五年前,公安局接到一猥亵案,报案人正是当时还未成年的林琪,被告人是程瑾峰。据林琪阐述,她去舅舅(程瑾文)家时,舅舅不在家,程瑾峰假意邀她去自家等候,见有亲戚关系所以并不起疑心,不料进屋之后程瑾峰竟对她行不轨行为。
林琪的父母外出打工,每逢过年才会回家待两天,林琪算是个留守儿童。她被常年寄宿在爷爷家,由于和程宇关系好,两家距离也不远,所以常去舅舅家走动。
她被猥亵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她尝试过反抗,但十几岁孩子的力气又怎能敌得过身强力壮的中年人呢?一个花季少女,就因为这场变故,让自己的青春永远停留在那个夏天。
李琼玖终于明白那天林琪的眼神,那是得被这世俗伤的多深啊!
事情发生后,她忍着撕裂的痛楚跌跌撞撞跑回家,鲜血顺着她的大腿流淌,印湿了裤子。她把这件事告诉了爷爷,爷爷是疼爱孙女的,也知道孙女绝对不会撒谎,上门去理论。程瑾峰却说他是老糊涂,认不清事实,还说林琪自己在外勾三搭四让他撞见,怕事情败露,反而过来污蔑自己。那般垂怜的女孩,梨花带雨委屈至极,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不是撒谎可以蒙蔽的,爷爷只好选择报警。
既然自家断不了,那就让警察来,什么大义灭亲,如果是真的,连小孩子都不放过的畜生何谈亲人?
做笔录时,警方询问当时情况,程瑾峰说自己当时看见林琪在哥哥家的门前等候,怕她饿着就把她带回家,刚开始还好,谁知道这孩子不服管教,竟然偷钱,他教训两句也没动手,可能是孩子觉得委屈就说猥亵她,孩子嘛,总有叛逆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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