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案发现场(1/5)
陆修大口咬着自己刚从路边小摊上买的肉馅汤包,晃悠晃悠着慢慢走到了离武馆数里地外的十字街附近。
作为一个零星翻过犯罪心理学的穿越者,陆修当然知道一个“罪犯”犯了事之后最不应该的就是再去“犯罪”现场再去观察,因为这很容易导致官府通过蛛丝马迹怀疑上自己。
可惜知道归知道,但是陆修并不打算执行。
作为一个严重的情感障碍症患者,陆修向来就站在混乱阵营之中,只要能够让自己获得哪怕是皮毛的快乐,稍微舒缓一下自己那如同巫妖般麻木腐朽的心灵,他完全不介意为此惹来一些麻烦以及付出一些代价。
当然,说是如此说的,但是促使陆修真正毫无顾忌做出这样事情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杀掉尸鬼本就属于义举,作为一个大家公认的阳光善良老好人,而且是青宁县第一强者的亲传弟子,陆修无论是在行为上还是在实力上,都完全有理由有能力铲除尸鬼。
所以其实这件事从本质上来说陆修根本就完全没有遮掩的必要,杀掉一个食人的尸鬼而已,报告到官府官府甚至还得给他赏银。
陆修之所以懒得公开、甚至遮掩此事,完全就是为了满足自己那戏弄别人的恶作剧心理,对比起那一点点的赏银而言陆修更加喜欢看到别人抓狂、被愚弄逗得团团转时获得的微不足道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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