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5 政均法平(3/5)
“月谷三百五十斛,年四千二百石。折一百二十六万钱。岁时赏赐充给,当可加倍。”阿奇丽娅脱口而出“依《蓟法》,皇后父(或)兄,可封民爵十八等之‘大庶长’,岁俸九百石。授田九十顷,授地九十宅。九十顷蓟国美田,鱼米双收,年可入一千六百二十万钱。此还不算海外寄田。”
“我的天!”英妮娜心中惊骇,可想而知。
“父兄……”鲁琪拉一声叹息“若无父兄,又当如何。”
“若无父兄,幼弟亦可。”阿奇丽娅答曰“家中无亲,师门续承。只需有正经出身,便可。”
“你我远道而来,举目无亲。亦未拜师学艺,何来出身。”鲁琪拉反问。
“料想,蓟王当有安排。”年获千六百万巨款,对重返罗马之帮助,阿奇丽娅焉能不知。
断不可轻弃之。
更何况,远不止此。英妮娜言道“你我为媵妾。可封美人。”
阿奇丽娅亦早知“美人,食千石家俸。家中父兄,授民爵十三等之‘中更’,岁俸六百五十石,授田八十顷,授地八十宅。一年所得,约一千五百万钱。亦未算海外寄田。”
如此算来,三人同嫁。一年得利,满打满算,当不下亿钱。
十年十亿。五十年五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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