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鱼目混珠(4/5)
从始至终,童子申,云山雾罩,五体投地。不知所以。蓟王退步刹那,腰间玉色一闪。
似是一卷捆扎玉简。
伏于头顶暗阁内的黄门死士,运足目力,亦未能辨认。不敢耽搁,遂将消需传回洛阳。船上黄门细作,本是先帝为监何后所设(注①)。先帝崩后,为何后所用,暗监船上一干人等。
蓟王与董太皇相见内情,翌日已送入西宫长秋殿。
“究竟是何物,能令董妪起死回生。”细看密报,何后眉头紧蹙。
“传闻乃是一札玉简。”赵忠言道:“细作亦未能看清。”
“莫非,便是《起居遗诏》。”何后言道。
“非也。”赵忠摇头:“自前汉武帝时起,《禁中起居注》,皆竹书记录。历代帝王,相沿成习。本朝亦不例外。且日有所记,耗简极多,断不会是玉质。”
“莫非,先帝另有诏书,暗授蓟王。”何后眸中厉色,一闪而逝。不恨蓟王,只恨先帝。费尽心机,便是要扶立次子登基!
“许,便是如此。”赵忠面露凄苦:“本朝诏书,多出帛书。传闻,唯光武洛阳登基时,方用玉简昭告天下。此书,本名‘玉尺’。相传,乃伏羲氏授予大禹。‘长一尺二寸,以合十二时之数,使量度天地。禹即执持此简,以平定水土’。非开朝、封禅等大典,不可用。故从权重而言。竹书(《起居遗诏》)不及帛书(《废帝诏书》),帛书不及玉书。”
“换言之,若蓟王当真手握此书,必于朕不利。”何后一语中的。
“太后明见。”赵忠下拜。
“本以为老而无用,放其归去。不料纵虎归山,追悔莫及。”何后切齿生恨:“为今之计,该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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