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代父上疏(4/5)
《蓟法》中更有对荒田闭地,设有严律田不耕者满载,没田县官(收归国有)。录入失信档案。严重者,当绳之以法。话说,客庸蓟国者,数以百万计。实在家中无闲人,雇佣人手便是。
汉人信义为先。重诺守信,契约精神可见一斑。
《二年律令·置后律》,时下作为“户后”身份的女儿,出嫁时,名下田宅可转至其田宅尚不足额的丈夫名下。甚至,户主因故绝户,其奴婢可免为庶人,并以“户后”身份,继承主人田宅及财产“死毋后而有奴婢者,免奴婢以为庶人,以□人律□之□主田宅及馀财(‘□’为脱字)。”
实在无人继承,当收归国有。
如此,多管齐下。
力保四海无荒烟,宇内无闲田。
言归正传。
“夫君意下如何?”贵士人遂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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