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不弃河西(3/5)
试想,域中一郡,足有千万之众。当是西域,中流砥柱,定海神针。何况,百城深嵌诸国,制霸绿洲,各据丝路要冲,犬牙交错,陈兵于境。诸国岂生二心。
且西域大国,如康居、大小乌孙等,皆行国。尚未能如南匈奴、高车、乌桓等,改游牧为农牧,筑城定居。一年中,仍有半载,逐水草而居。故民人流动频繁,且不以为计。余下丝路城邦,通商往来,数年乃至数十年不归者,亦大有人在。若能许以重利,编入客籍,亦非不可为。
试想,贳贷提限至十亿,先前欠账,一笔勾销。如此大利。诸国主,岂不甘之如饴。些许民众,好比离群羔羊,弃之不惜。
于百城客庸而言。补足十年客税,可入都护府籍。从此,与旧国再无瓜葛。毋需受制于人。忍受苛捐杂税,盘剥之苦。何乐而不为。
皇上,本欲客税减半。毕竟,市租、假税、工税、算缗等,多归都护百城收取。唯户赋、口赋、算赋、更赋、赀赋,各归其国主。
却为右相劝谏。右相言,经商利百倍。与国中客庸,多务农工不同。西域百城客庸,多为游商。百倍获利,岂可再减税过半。况蓟国客庸,税赋亦无不同。
皇上言善。
六百里传诏。命西域都护府,依计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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