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其道大美(4/5)
见蓟王却无上洛之心。帘后董太皇这便言道:“既如此,便行送嫁之礼。”
送嫁又称“送亲”。两汉和亲匈奴,多行送亲。策封宗室或宫女为公主,遣正副二“送亲使”,持节,组庞大送亲使团,浩浩荡荡,奔赴塞外。
其中最著名,便是昭君出塞。后世还有文成公主。
所谓迎来送往。有送必有迎。待送嫁入函园。蓟王必有正副“迎亲使”,列队出迎。
蓟王就国。门下重臣同往。园内唯有千石函陵令,及四百石主记。朝廷送亲使,宜当与之匹配。过犹不及,皆非礼遇。
此不难理解。官秩过高,官秩过低,皆有欺凌折辱之嫌。
于是商定,由洛阳令司马芳并黄门令左丰,持节相送。
蒋干言,陪嫁宜当从简。毕竟封淯阳君,已是厚恩。须知,县主汤沐邑,亦可传袭后代。长久而言,这笔嫁资,可谓一本万利。
至于朝廷例行陪嫁。蓟王已收多套。便是编钟等礼乐重器,亦摆满各处行宫。不要也罢。
蓟王聘资,自然丰厚。试想,先前国中有胡商,自丝路沿线贩卖胡女入市中。以养女之名,嫁与国人。收取高额聘资。堪称暴利。再联想,有少吏年五十尚未能娶妻。以及两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厚葬风俗。时人事死如事生。生与死同。便可知“厚嫁成风”。
“建安元年,吕布乘先主之出拒袁术,袭下邳,虏先主妻子。先主转军广陵海西,竺于是进妹于先主为夫人,奴客二千,金银货币以助军资;于时困匮,赖此复振。”——《三国志·蜀书·麋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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