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4 恰如其分(3/5)
蓟王之意。待江表十港筑毕,将奏请朝廷,将水衡都尉府,转入蓟国治下。称“蓟水衡都尉”。正如诸侯国亦有“太仓”、“太学”等机构类似,此乃祖制郡国并行,列候次减。
无为而治,也是重点。
单从属吏任命上,足见周晖高才。空置主上林诏狱囚徒之“水司空长”,便可知其政令所出,皆有深意。绝非任性而为。
尤其兼掌海市。水司空长,便可主“海市狱”,抓捕罪犯,羁押囚徒。如此例衡官长,兼掌海市度量衡;钟官令、辩铜令,兼掌海市配铜铸币。再加江表十港。均输、御羞、禁圃、辑濯、技巧、六厩、都水、农仓……皆有所用。
正因游离在国境之外,故蓟王奏请重开水衡都尉。如今看来,真乃神来之笔。
既不违祖制,又将势力延伸到数千里外,江表大地。一言蔽之,相得益彰,恰如其分。
知微见著。单从奏请重开水衡都尉一事,便知蓟王之英明。
大将军何进会宾客大宴,有感而发“某差蓟王远矣。”
当真如此啊。
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又曰“名不正而言不顺”。各得其位,各司其职,方可事半功倍。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