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情不乱法(3/5)
上下五千年。看遍汉史,再无皇朝可入眼。
二月,己酉(初十),南宫云台灾。庚戌(十一日),乐城门灾。
中常侍张让、赵忠,劝说陛下加收田税,每亩十钱,用以修建宫殿,铸造铜人。乐安太守陆康止书劝阻。言“春秋时,鲁宣公加征田税,乃至蝗虫成灾;鲁哀公欲加赋税,孔圣人亦出言反对。如今,怎能强行搜刮民脂民膏,去修造无用的铜人呢?又怎能将圣人告诫弃之脑后,效仿亡国君主的作法呢?”
疏到禁中。被宦官群起而攻。言,陆康援引亡国之例,来喻圣明之帝,乃犯“大不敬”之罪。陛下认可。遂囚车将陆康押入廷尉监狱。
刘备刚看完洛阳邸报,高阳令顾雍、鄚县长陆尚已在宫门求见。
陆尚乃陆儁之子,陆康之孙。少时与顾雍同抵楼桑。拜在一钱太守刘宠门下。后又一同出仕蓟国。为政一年,颇有政绩。二人必为乐安太守陆康而来。
“殿内相见。”刘备遂更衣入殿。
“喏。”
须臾,但见二人趋步入内“拜见主公。”
“二位免礼,赐座。”
“谢主公。”
待二人落座,刘备言道“可是为陆府君而来。”
“正是。”陆尚伏地奏曰“家翁义烈,一时失言。如今身陷囹圄,恐难受重刑拷打。求主公出手相救。晚不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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