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7 扬蓟抑陈(2/5)
无怪王太师稳坐钓鱼台。坐看我辈,慌不择路,云山雾罩,不明就里。
“天子不日必开朝议。”车入里道,尚书令桓典忽问:“我等,该当如何?”
“太师必有计较。”不其侯伏完答曰。
翌日。闻陈王宠遇刺身亡,董侯遂专开朝会。
满朝公卿,悉数与会。
“陈王为江东所害。众卿以为,该当何为?”天子言语之间,似有问罪之意。
不等王太师开口。曹太保已持芴先言:“禀陛下。老臣闻,陈王私藏传国玉玺,颇有不臣之心。且玉玺乃二袁相赠为质,为结二家之好。今袁术遣使,索求不得,怒而杀之。故甄都传闻,此乃天罚也。”言下之意,陈王宠,暗藏传国玉玺,惹天怒人怨。引火烧身,身死国除。乃是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
为不臣之人,兴兵讨伐。师出无名矣。
阻天子兴师问罪之意,不言自喻。
闻此言,董侯表情一黯。
“天罚”,省至“龚行天罚”一词。意为“命而讨罚”。语出《书·甘誓》:“予惟恭行天之罚。”《汉书·叙传下》:“皇矣汉祖,龚(恭)行天罚,赫赫明明。”诸葛丞相亦有《为后帝伐魏诏》:“统领步骑二十万众,董督元戎,龚行天罚,除患宁乱,克复旧都,在此行也。”
故《周易·革》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事大矣哉。”是为“顺天应人”也。天子又岂能,逆天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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