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 点睛之笔(3/5)
“敢不从命!”天子诏书,非同小可。蒯越不敢大意,遂去复命不提。
于是择吉日。刘表沐浴更衣,隆重礼仪。领群僚府中恭候大驾。
迎甄都来使入中堂,领群僚奉诏。
敕令有二。其一乃出天子,加前将军刘表,为镇南将军。其二,乃出尚书台,命刘表择日击交。
择日,便是择机之意。好比“便宜行事”。甄都天子,并未约定日期,更为言及战果。刘表自当奉诏。
奉诏时,薛悌忽附耳言道:“陛下闻护南蛮校尉,骁勇善战,可堪大用。”
护南蛮校尉刘磐,乃刘表从子。刘表高官加身,独裁东南。难掩欣喜,故未能会意:“陛下亦知臣从子乎?”
薛悌一笑而过。
稍后设宴,为甄都来使,接风洗尘。
稍后宴请不断,薛悌数日乃归。
直到曲终人散,人去楼空。刘表方后知后觉。
襄阳,镇南将军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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