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日常华章(3/5)
幸有蓟王,可窥一斑。
蓟王不禁慨叹。耿雍之议,竟与后世华夏户籍之策暗合。
蓟国田宅价高,然蓟王早有定价。流民举家来投,无论何时何地,良宅一栋只作价十万钱。齐民宅院,计三十宅。先居后买,分期偿还。每年最低还“一宅”,三十年还清即可。
然客庸却无此便利。寄居国中,日常支出,宅邸租金便是大头。若能纳客税满三五载,便可如十三州流民。其利之大,远非客税能比。
正因利国利民,故众国老,改弦易辙。
蓟王亦和风细雨,面色稍霁。
“苛政猛于虎”。话说,“南宫(火)灾。让、忠等说(灵)帝,令敛天下田亩税十钱,以修宫室”。至“天下骚动,起为盗贼”。后,贤臣谏之乃止。
所患,非亩税十钱。而是郡县属吏,以此为由,刮地三尺,层层盘剥。乃至典妻鬻子,民不聊生。轻易不可加赋。
客税既定。如何实施,蓟王再起朝议。
暮霭沉沉,百官仍未有共识。蓟王遂命人张灯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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