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3 利大难估(2/5)
只因“大国之风也。其中具‘五民’”。注曰“士、农、商、工、贾也。”后世又有“士、农、工、商、兵”,五民之说。
之所以将商、贾分类。乃因上古时,二者多有不同。
《周礼·天官·太宰》“六曰商贾,阜通货贿。”郑玄注曰“行曰商,处曰贾。”俗谓“行商坐贾”。一般而言,走街串巷,贩货之人为“商”。有固定经营场所,贩货之人称“贾”,后二者连用,泛指买卖人。
更有甚者。士、农、工、商,殊途同归,四民皆可为爵民。蓟王窃以为,爵民,补足了勋贵与黎民之间的巨大鸿沟。
让家国天下,封建体制,更加健全。制度,是生产关系的集群。本应服务于生产力。封建时代,人口便是最主要的生产力。随畜力机关器去,大行其道。推动产业升级。于是乎,为与新兴生产力相匹配,爵民应运而生。爵民是时代的产物。
正如农作机关器,机关车船,机关造器。诸多先进机关器,对文明的整体提升。从而为匹配先进生产力,而诞生的新型生产关系,不再受制于士农工商的粗略划分。一统于爵民制度。
人类创造工具的目的,便是为最大程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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