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4 判若两人(3/5)
“夫人既入我家门,当恪守妇道。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缺一不可。‘遂逮乎火而死(注1),妇人以贞为行者’,夫人谨记。”何妃言尽于此。
甘后肃容下拜“小妹金玉良言,字字铭记肺腑。”
典出《谷梁传·襄公三十年》
话说,宋伯姬,本是鲁宣公之女,鳍成公之妹,因嫁宋共公,又称宋共姬。伯姬嫁宋七年,共公薨。五月甲午,夜,宋宫大火,火势蔓延到伯姬宫殿。侍女们急谏伯姬,出宫避灾。
宫女连番劝道“夫人稍辟火吧?”
伯姬两次答曰“礼法所规,傅母不在,妇人不得单独夜出。火势虽凶猛,但礼法道义岂能违背?”
宫女见劝谏无效,纷纷四散逃命。待傅母赶到,伯姬已葬身火海。
所谓妇道,如此行事,断不可取。
只因深知甘后先前为人。故何妃以“宋伯姬之死”,劝谏甘后,恪守贞洁。切莫为一己之私,做出有辱蓟王家门之事。
“何妃多虑。”今夜侍寝,床笫之间,闻面见详情,蓟王遂笑道“自西园大火,何后已葬身火海,正如‘伯姬之死’。今之甘后,焕然新生。与先前何后,判若两人也。”
何妃美眸迷离,气吐如兰。自顾尚且艰难,如何还能虑及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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