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 我与争锋(4/5)
窥一斑,而知全豹。
治粟都尉府,于内外大循环水路沿岸,南蛮属国、徼外番国,权重极大。
正因权重,故蓟王,令幕府中丞贾诩直辖。并未归于岭南都护府之下。
民以食为天。
以治粟向化蛮夷之地,举重若轻,兵不血刃。蓟王可谓用心良苦。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你丰衣足食,安居乐业之人。如何不顶礼膜拜,感激涕零。
于是乎,“铸剑习以为农器,放牛马于原薮,室家无离旷之思,千岁无战斗之患”。
从此铸剑为犁,永不再反。
毕竟孤悬在外。远离蓟国本土。为防官吏日久而疏,离心离德。王驾南巡,乃是必须。
诚然,举家迁居蓟国,亦是大势所趋。
孤身来投,不带家小。其必有诈。三族齐聚,足可担保。
蓟王于船宫,大宴群臣。汉室宗王,名动天下。先前只闻其王名,不见王面。今日,得见天颜,三生有幸。
便有治粟中丞吕范,字子衡。汝南细阳人,少为县吏,有容观姿貌。邑人刘氏,家富女美,范求之。女母嫌,欲勿与,刘氏曰“观吕子衡宁当久贫者邪?”遂与之婚。
捧杯离席,敬酒王前。
蓟王遂满饮此杯。
不等吕范回席,蓟王又举杯回敬“子衡,尚能饮否?”
“臣,已不胜酒力。”吕范如实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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