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劝善禁恶(4/5)
是故“明主治吏不治民”。韩非子言下之意,君治吏,吏治民。
蓟国治吏,首当其冲:“上计考”。另有“举谣言”、‘行风俗’、“布公告”、“众评议”。相辅相成。
政绩高低、百姓风评,一目了然。更加开诚布公,告知于众。群策群力,全民监督。万无一失,自当最好。便有些许出入,亦无关大局。
治吏,又称“考课”:考评、督课。
考课最优者称“最”。对评定为“最”的各级官吏,先给予重奖,余下再按优劣排次。奖励大体为:褒奖(口头)、嘉奖(文书)、增俸、赏金、升职、赐爵、封侯,时有数奖并赏。
考课较差者称“殿”。对评定为“殿”者追责。时“吏有罪”为“七科谪(注1)”之首。处罚按:申诫、鞭杖、罚金、降秩、降职、免官、判刑、抄家、处死、夷族,时亦数罪并罚。
是故“赏罚所以『劝善禁恶』,政之本也”。
“年前,博士双祭酒服虔,上疏请立备吏,为国蓄养干才。”蓟王言道:“孤心有所虑,故暂罢此议。今五学并行,万事皆备。备吏之事,当可再议。”
环顾殿内群臣,蓟王居高下问:“诸位可直言。”
始作俑者,双博士祭酒服虔,持芴而跽:“主公明见。臣所虑不周,只见其利,未见其害。实习三载,自升备吏,若为宵小所乘,祸乱天下矣。”
蓟王安慰道:“子慎万勿自责。备吏之举,兹事体大。言事关国运,已不为过。岂能‘一噎之故;绝谷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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