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追凶(中4)(1/5)
此为防盗章 第二十三章(修)
塞雷布斯说:“抛开我与谢尼达斯的身份不论, 为了取利的目的绑架自由人卖为奴隶, 你认为这样的罪行本身应当受到怎样的惩罚?”
阿里斯提德沉默了一下,说:“死刑。”
塞雷布斯说:“难道他不应当接受与罪行相符的惩罚吗?”
阿里斯提德摇摇头,说:“我很抱歉,塞雷布斯。法律规定公民杀害、伤害奴隶、迈提克或外国人的案件, 都是准许赔偿的罪行。”
塞雷布斯问:“为什么杀害、伤害公民要抵命,杀害、伤害奴隶、迈提克或者外国人, 却不用受到与罪行相符的处罚?”
阿里斯提德说:“公民与奴隶、迈提克、外国人是不同的。”
塞雷布斯追问:“不同在什么地方?”
如果换一个人被这么追问,很可能会不假思索地直接回答道:“公民比奴隶、迈提克、外国人更高等!”
但是阿里斯提德很认真的想了想, 才说:“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 迈提克、外国人不受雅典法律的保护。”
塞雷布斯被噎的无话可说。
他试图用自然法绕一下阿里斯提德, 但没想到这个两千多年前的青年对法律的认知居然如此直指本质,就差没有直接说出“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 你不属于这个阶级所以不受保护”这句话了。
他小看这个时代的人了。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