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专案指挥部(三)(4/5)
有顺口溜,有作为道具的真实账本分析。深入浅出,把非常枯燥的会计知识讲得很生动。
她在村里当过妇女主任,在乡民政办帮过忙,在派出所管过户籍。
她会电脑,会开车,懂法律,熟悉公安机关办案流程,有会计证。她学习认真,工作努力,这样的人才居然被挖走了,韩博越想越郁闷。
侦查组是几个小组中民警最多的,8个搞财务的民警在她这“临时抱佛脚”,其他同志围在宁所身边研究刚打印出来的《侦办指南》。
“别挤,全坐下,我给你们念。”
老宁扮演起老师的角色,捧着《指南》跟高亚丽一样抑扬顿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所以侦办此类案件应围绕开票方、受票方收集纳税人故意虚开及其后果的相关证据。”
“开票方证据主要有四个一,纳税人发票领购簿及取得发票使用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二,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进项抵扣凭证;三,票、货、款是否一致的证据,包括开票单位与受票单位相关的账册凭证、资金收支单据、货物进出凭据、生产过程资料、货物出入库单据、运输单据及相关合同、协议。”
“四,收集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及开票单位与受票单位有关人员的证言材料,制作询问笔录。这个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业务经办人、财务人员及仓库管理员、运输部门人员等等。
我们接下来要收集的这些证言,应能说明代开、虚开、接受虚开或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动机、目的、手段、虚开行为的策划者和策划过程;填开及交接过程;收取开票手续费情况等……”
要查哪些账,询问哪些人,收集和固定哪些证据,要税务部门哪方面协助,要银行帮什么忙,一条一条写得清清楚楚。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