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学到了!(二合一)(3/5)
这个细节之前也讨论过,这样做,就是为了表现他此时的无所顾忌,连反诗都敢题,盖住别人的诗又算什么。
心在山东身在吴。
第一句就随手写了出来,不正不草,写出来后,李雪刀又转身呵呵笑着问酒保
“店家识得吗?”
这里问一句,当然是剧情的设计,堪称细节到家了,足以彰显此时宋江的心理——得意。
这跟之前上楼的时候,大剌剌的“你且先取一樽好酒,果品、肉食只顾卖来”,又拿出一锭银子,在酒保说多了后道“不用找了”,有异曲同工之妙。
宋江,本质就是对上逢迎,对下虽然不能说欺压,但也是看不起的。
包括之前对那些江湖好汉,宋江也只是在官府求人脉不得、退而求其次的做法,满足心理上的虚荣,并不是真的看上他们。
所以,这一句得意洋洋的问话,就把宋江此时的嘴脸刻画出来。
原版这里酒保会讪讪的回一句“客人笔走龙蛇,小人不认识。”
当时宁远就觉得这话有问题,你都会笔走龙蛇了,还不认识字?再说了,一个不识字的酒保,知道笔走龙蛇啥意思?
当然,之前用这个词,也是跟宋江那句前后呼应,毕竟这词是褒义,奉承他的,让他装哔后更加得意。
现在的剧本里也是这么写的,讨论的时候宁远就提出来了,他们也意识到问题,于是就修改了。
所以,这时候酒保摇了摇头,讪讪道“客人高才,小的不认识。”
李雪刀听到这话就得意了,眼睛眨了眨,呵呵笑了,然后再次转身继续写。
不过这时在摄像机那头的宁远,脑海里忽然浮起一个恶趣味的念头要是这酒保说认识,你是不是就不敢写了?
摇了摇头,宁远好笑的把这个念头抛之脑后。
飘蓬江海谩嗟吁。
李雪刀写下第二句,这里已经比第一句写的潦草了一些,张狂了一些,而且写完后,像是有些累似的,又喝了一口酒,呼哧呼哧的把酒盅放下,再回去继续写。
他时若遂凌云志;
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一句虽然一气呵成的写下来,但弯着腰,又喝醉了,越写喘气声越大,似乎也越写越醉,到后来字也越来越凌乱。
最后一个‘夫’字的时候,直接飘了,右边一捺跟要成仙似的!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