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六章:陈述利弊(4/5)
“首先的理由,还是因为成本。
毫无疑问,第四种方案的成本,比陈圣堂那种方案还要低廉,我们只需要保证跟妖怪的紧密联系,友好协作,不需要任何强制性的动作,自然不需要花费任何成本。
谁对妖怪有兴趣,谁就可以负责和妖怪的联系,人力物力都出自自愿,不需要任何强制性。
但更重要的理由,是因为收益。
任何方案,既然要考虑到成本,也要考虑到收益。
你们的第一种方案,全部杀光,对于人类的收益如何?
几乎一丁点都没有,唯一能说的也许是人类周边的安宁?
可问题是妖怪本身在五十年内都难以恢复今天的繁盛,而五十年后,人类早就发展到另一个高峰,所以原本就没有多少风险,可以说是毫无收益。
第二种方案,对全体妖怪进行监管和改造,收益如何?
限制中上天妖,让妖怪进行有序退化,这是一个非常出彩的想法,却也是极端不切实际的想法。
因为它跟第一种方案一样,纯粹为了出气而设置,毫无收益。
让妖怪有序退化对人类有什么好处?没有,一点都没有好,甚至中间过程太过缓慢,导致出岔子的可能性比第一种更大更多。
妖怪迟早会明白过来,人类这是把软刀子,迟早会反抗,只不过带来的危害,可能会比第一种更加缓和些,仅此而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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