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次刺杀张枭木(1/5)
第一章第一次刺杀张枭木
民国二十七年,李扬呈文上峰,张枭木依然做了大汉奸,而且在做汉奸的日子里面,胁迫各个行业和日本人“共存共荣”,大肆的镇压抗日救亡活动,捕杀爱国人士。
其中广收门徒,招兵买马,将自己的徒子徒孙为七十六号输送人员,真的是可恶至极。
其罪种种,一条一文,罪不容诛,李扬全部在电文进行了标记,叛变民族,杀害同胞,每一条都是滔天大罪。
同时戴笠收到了蒋的指示,对张枭木予以制裁。
戴笠向潜伏在军统上海区的区长陈工发出了对张枭木的锄奸令。
陈工接到了锄奸令之后,立刻在上海行动科调集人手,制定锄奸计划、建立行动组,组长陈默,组员大部分都是行动科原锄奸队人员。
他们派人跟踪张枭木,摸清楚了张枭木的一点一滴,生活起居规律,甚至是他每次外出的时候在车子上边习惯做的位置都摸得一清二楚。
民国二十七年,也就是一九三八年,上海针对张枭木的行动组已经将张枭木的规律摸清楚了,每天晚上张枭木都要去大新俱乐部赌钱。
一般张枭木都会玩到十点多就会回家,张枭木的身边有十多位的保镖,分别乘坐两辆汽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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