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仗势欺人(4/5)
“红红,过来过来,帮洪哥找个人。我跟你说,不能逗着玩啊,认识立马说,不认识也帮着扫听扫听,就当是我要问的!”听了洪涛的来意,马三也没琢磨,立刻冲着酒吧门口喊了一嗓子。
他平时并不在这里盯着,酒吧的生意也不好,恨不得一年转租两三次。每次有人被骗狠了,黑锅就得扣在承租者头上,关门几天再换一波人继续经营。要说谁最熟悉,还得找那位半老徐娘,她算经营时间比较长的了,整整十个月,楞没出过什么大事儿。
“呦,大哥,您这是兼职业余侦探啊!”半老徐娘也没自我介绍,干她们这一行的比较谨慎,对个人信息藏的可严了。
同时也没问洪涛的底细,只是听完对那个女人的描述之后,不咸不淡的调侃了一句,看样子是不特别愿意配合,哪怕马三再三使眼色也没啥用。
在她看来马三只是个房东或者叫合作者,失去就失去了,换个地方找个酒吧照样干。可是出卖同行就不那么简单了,万一被传出去,在这个圈子里就不好混了。
“怎么着,看不起我这点个人爱好啊!这么着吧,我给你表演表演业余侦探的工作方式。看到没,这是你刚才给我兄弟开的账单,知道这叫啥不?这叫强买强卖!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我手机里有录像,刚才你们就禁锢他自由了,拦着不让走。还有啊,我手机里还录了她们几个和我的对话,明显就是有偿陪侍啊。不瞒你说,我一个电话就能把分局治安大队叫来,光这两样先把你们几个抓起来关几天肯定没问题。当然了,老马不用负责,他只是二房东,和这件事儿没关系。红姐,你手下也得养着一群人,何必为了个外人把人和店都毁了呢?好好想想,我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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