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白泽】(2/5)
第五条……
第二章会制
第一条,设社长一人,副社长若干。设执事长一人,副执事长若干。社长总掌社务,副社长分掌社务。执事长总管社务,副执事长分管社务。
第二条,物理社员分为三级社员,资深社员,长老社员。
第三条,凡笔试考核合格者,不管是否物理学派之人,皆可成为物理社员。普通社员期满三年,申请并通过考核,可成为资深社员。普通社员,若有重大学术贡献,可直接成为资深社员。
第四条,资深社员之中,有重大学术贡献者,可为长老社员。普通社员之中,有重大学术贡献者,亦可为长老社员。
第五条,学部。
学部,由社长、副社长、执事长、副执事长、长老社员联合组成,对社员之学术论文进行评议,并推选出新一批长老社员。
第六条,物理学社大会。
物理学社大会,五年召开一届。执事长、副执事长,由与会资深会员推选产生。社长、副社长,由该届执事长、副执事长推选产生。同一职务,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第七条,德高望重者,可担任终身社长、终身长老,此二职不得管理具体社务,不得参与物理学社大会投票。
第八条……
第三章学刊与论文
第一条,《物理》为本社学刊,三月发行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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