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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谥号曰“灵”(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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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戒期满以后,自王爵以下的文武官员不准作乐,禁止丧服嫁娶活动。

在京的军民黎庶要在二十七天中摘冠缨、服素缟,一个月内不准嫁娶,一百天内不准作乐即任何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主要是指文艺表演,四十九天内不准屠宰,二十七天不准搞祈祷和报祭。

服未除前,皇帝对朝臣的奏折,以及文件批示皆用蓝笔,不能用朱笔批示,一律改用蓝笔,此被称为“蓝批”。

京城自大丧之日始,鸣钟三万次,吊唁活动也要连续不断地贯穿于整个丧期。

第二日,要在南宫门前举行颁遗诏仪式。

所有丧服规定要在二十七日后才可以脱下,但刘辩此时却要说上几句客套话:“穿孝服是身为人子应行的孝道,二十七日之制,难以遵从!”

群臣闻言则需劝诫其当以国事为重,遵从遗诏脱去孝服,经过反复劝说后,刘辩这才免为其难的脱去孝服,再移驾南宫,齐居素服三年。

先帝灵驾供奉在安寿皇殿,日贡三餐,所有之前葬礼的器物都会有工匠制作缩小版随葬。

梓宫在西宫停放二十七日后,移到殡宫暂放,等待下葬,棺柩在殡宫停留的时间无定期,主要是根据陵墓竣工的时间而定,短则数月,长则数年。

刘辩居卢守制,百日后于南宫听政,命群臣拟出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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