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奇怪的“抢劫”(三)(1/5)
虽是早上七点多,但七月的天,铄石流金。
茵茵匆匆忙忙去高院查阅湛姜单、管薄等三人抢劫案卷。到高院办理好查阅手续后,五百页厚的案卷,茵茵边看边复印、拍照、扫描、拷贝案卷材料。尤其是受害人鄂某的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茵茵核对了两次。用录音笔拷贝行车记录仪里的音像资料自己当场试听两次。
下午五点,茵茵打电话给刘律师,说自己还在高院阅卷,晚上七点所里见。
茵茵站在高院的最顶层,远处几座山头,热情拥抱晚霞。黄昏中的楼房,显的那么温柔,又有几分矜持。
茵茵回到所里,直接万刘丁山办公室去。
“昨天到监狱里会见的笔录,我已经看了。”刘丁山说,“与我的猜测没有错。像他们这一类的人,做任何事情,首先是为自己考虑利益,自己想多得一份。这里用利益二字是不妥的,这个利益不是法律保护的,是非法所得。”
“受害人鄂某报案登记表里记载,清清楚楚写的是湛姜单向其索要十万。”茵茵说,“而湛姜单说是向其索要四万,是不是受害人鄂某听错了?”
“行车记录仪里的音像资料拷贝回来没有?”刘丁山问。
茵茵拿出录音笔,三人认真听。
“从湛姜单的声音来看。”王建说,“本地话又不是本地话,普通话也不像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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