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响马(4/5)
然而事实上,这些响马就是拦路打劫的强盗,多是作恶多端,为非作歹之人,他们杀起普通百姓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响马其实可以算是山东的特产,名称有由来有两个,一说自东汉以后,山东的土匪在马脖子上挂满铃铛,马跑起来,铃铛很响,故称土匪为响马;还有种说法认为他们在行动前习惯先放响箭示警常骑马来去故称响马。
山东历史上多次农民大起义,其实都是由响马主导的,但他们的行事作风极其残忍,和黄巢那样的没多大区别。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正德五年(1510)爆发的刘六,刘七起义。
其主要原因是,明朝中叶以来,直隶,山东,河南等地的农民深受政府的马政之害。
大明朝为保证明军边马的供应,自明初以来,明政府强令河北等地农民充当养马户。马户的徭役负担极其沉重,为保证养好马要付出很大代价,不仅耽误农业生产,而且当所养马匹死亡或种马孳生不及额时,还要赔偿损失。
因为马政,很多一贫如洗的农民不得不“卖田产、鬻男女,以充其数,苦不可言”,当时有人形容为“江南之患粮为最,河北(黄河以北)之患马为最”。
北直隶临近京师,是土地兼并最为严重的地方,剥削压迫十分残酷,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农民起义时有发生。
为了安定京畿一带的局势,正德四年(1509年)九月,专权宦官刘瑾派御史宁杲为“捕盗御史”到河北镇压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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