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府篇 第109章 子婴(11)(3/5)
于我的故事了,她不是有意想要挑破我的旧日伤疤,只是想恳请我,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或者是徐凌不在了,让我把我的故事想办法告诉警方。
她是什么意思,我也不太清楚,但我当时答应她了。 做人,最重要的是讲信用,既然答应了别人的事情,无论如何都应该做到。我知道你们很忙,忙着去查各种各样的案子,我也不着急,我的这个故事,您随时来听都
行。”
“无妨,我现在就有时间。”
“这个故事发生在四十年前。”老人眯着眼睛,语气轻缓地讲着。 四十年前,重男轻女的观念还十分严重,尤其是在一些偏僻的地方,认为养女儿就是在养赔钱货。那个时候,医学还不像现在这样的发达,没有什么鉴别男女的仪器
,即便有,也不是一般人家能花得起那个钱的。 四十年前,别说是非法鉴定婴儿性别,就是产检,也是少之又少。很多人从怀上孩子到孩子出生,连医院的大门都没有进过。那个年代,有不少的人家,会在产妇将孩子生下来之后,用一块布将孩子捂死,或者浸到水盆里淹死,亦或者是趁着天黑随便找个没人的地方给扔了。孩子对于他们来说,似乎只是用来传递家族香火,而不是
夫妻感情的延续。
老人年轻的时候长得很帅,喜欢他的姑娘也很多,可老人的父母却给他挑了一个“好生养”的姑娘做老婆。 “我那个老婆,莫说是用现代的眼光看,就是搁在我年轻的时候,也不算长得好看的。体格,用强壮两个字比较合适,咋一看上去,不像是姑娘家,倒像是一个男子。可那样的姑娘,在那样的年代,算是比较合适做老婆的。第一,她安分,不会在外头胡乱生事儿,就是她能瞧上别人,别人也不见得能瞧上她。用我娘的话说,就是娶到家里,搁到后院里安生。第二、她有力气,能干活。家里地里的活儿都能干,算是一把过日子的好手。第三,好生养。至于这个好生养的标准具体是什么,从哪里看出来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