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五四 修正案(4/5)
父王使我二人游历,第一站,阿姆斯特丹,第二站,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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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五日。
所看,所闻,义愤难言,当知,资本从诞生那一刻起,每一个毛孔都流着肮脏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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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九日。
.......能与资本之罪恶比肩者,唯有封建帝制。并为天下万民最丑恶两种!我有天下之志,又有一腔热血,当为天下谋福祉。使帝国百姓,更自由、平等、幸福......。
这是几十年后,人们出版的李昭承日记里的部分摘录,打牌之类的记录是为了向人们展示李昭承诙谐幽默的一面,而真正震撼人心的则是六月二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李昭承兄弟游历阿姆斯特丹,对这个完全被资本主义控制的国家进行调查后发出的感慨。
以及七月十八日,二人抵达巴黎,对这个实行绝对君主制,全世界封建帝制的心脏进行调查后发出的不忿。
作为皇室第三代中拥有继承可能的成年人,皇帝要求自己最信赖的弟弟带上这两个孩子来欧洲见世面,李君威明白皇帝的用意,他要测试,要观察这两个孩子谁更适合作为继承人。
想要成为帝国皇帝,有许多的要求,能力、品德、胸怀等等,不一而足,十七岁的年轻人所展现出来的能力很难判定,毕竟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但十七岁在帝国已经是成年人,虽然三岁看大五岁看老的做法不可取,十七岁的人已经足够见证品格了。
帝国皇帝需要很多正面的品格,但有些是基础的必须的,有些则只是锦上添花,必须的品格包括正义感和人性。
相对来说,李君威之所以不愿意成为皇帝,也是因为他在这方面是有缺憾的。理性与智慧是人类身上最的亮眼的两道光,李君威就具备这两大特质,但问题在于,李君威太理性了,理性到了极致,就有些冷血。
他是坚定的国家主义者、集体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也会因此忽略法治、人权等方面的要素,在他的眼里,法治和人权只是工具罢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皇室痛失皇子,李君威回国的这段时间里,他不只是和国内的资产阶级进行斗争,最大的政治成果就是以不可拒绝的姿态,通过各种手段,推动了《土地法修正案》。
以往的帝国土地法规定了国有土地不准进行私有化,但在地方,老百姓可以开垦土地,但不许把土地私有。而在边疆地区、海外部分地区,为了激励移民,开垦土地是可以私有的。
而李君威强力推动的修正法案,就是针对帝国人口密集的海内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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