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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五零五 不想殖民的东印度公司(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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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这个词原本是挺中性的词语,但随着对西方殖民公司的称谓,越来越贬义,但欧洲人不懂这些,在帝国各大城市挂牌的时候,仍然会挂殖民公司字样,倒是帝国的那些殖民公司,从一开始就规避了,不是叫开发公司就是叫开拓公司。

原本欧洲人也并不在乎,毕竟他们在东方的行为原本就是殖民行为,可是随着时间的退役,他们发现,公司的业务已经不是殖民,而是贸易。

在殖民行为盛行的时代,东方海洋的秩序在欧洲人手中,尤其是荷兰人,但是帝国崛起后,从开普敦到太平洋的广袤海域已经有了新的霸主,而这个本地强权制定了新的规则,强调贸易和秩序,能容纳所有欧洲国家来进行贸易,但却不许任何势力殖民,简单说,贸易赚钱可以,抢地盘不行。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各大殖民公司都没有修筑堡垒控制土地,奴役土著的行为了,因为他们发现,自从帝国控制南洋地区并且光复海内汉地之后,他们需要的一切商品都可以由帝国来提供,一片片的种植园在各地开发,而公司本身去奴役土著、开垦土地然后种植、收割、加工的成本反而更高。

从香料角度来说,帝国第一批抢走的是量大利小的胡椒,南洋地区到处都是胡椒种植园,而随着帝国在统治南洋时间的推移,连需要十几年生长期的丁香都被种植出来,那么土著的那点货源就真的没有多大意义了,所以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荷兰人在肉豆蔻的丰产区安汶采购的肉豆蔻价格,是槟城地区直接采购的一倍以上,而且在槟城,一个贸易商拿着钱就能买到,根本不用像安汶那样,要穿着盔甲,提着短矛火枪,忍受土著袭击和恶劣环境。

如果殖民无法获得高利润商品,那么只有一条赚钱的法门,那就是直接统治剥削当地的土著,收取人头税,但最终这种模式也是失败的,任何一个接触到帝国商人的土著部落都可以轻易获取火器,导致征服的成本大大升高,

所有的公司来到东方是为了赚钱的,与其买枪买炮雇佣欧洲士兵去征服那些凶恶的土著部落,为什么不把这些钱造船,然后从槟城、华城等城市直接采购商品运回欧洲呢?甚至说,连船都不造,雇佣中国人的船不也可以吗?

这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现如今的各国东印度公司越来越像贸易公司,而非殖民公司,尤其是法国、瑞典、丹麦这类国家的东印度公司,每年来东方三五条船,甚至一两条船,根本没有殖民征服的心思,完全就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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